关于成立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广东省第四届粤东侨博会”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按照汕尾市《关于印发广东省第四届粤东侨博会暨深汕特别合作区招商会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委办传【2011】53号)的要求,经区委、区管委研究决定,成立华侨区“广东省第四届侨博会”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双标(区委、区管委)
副组长:卢雁慧 何胆山 林少文(区委、区管委)
成 员:夏学军(区办公室)、庄泽棠(区经贸局)、胡尾弟(区发改局)、曾春宏(区外事侨务办公室)、舒 怀(区财政局)、林伟雄(尖山公安分局)、林衍欣(区规划建设局)、郑 辉(区人社局)、黄利伟(区卫生局)、周珠松(区政法委)、卓新伍(区信访局)、蔡锦明(区委宣传部)、郑维宣(区交通局)、林友源(区供电局)、欧朝东(华湖工商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庄泽棠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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