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侨管办函〔2014〕3号
关于开展全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各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积极推动我市无偿献血工作持续、稳步健康地发展,保证全市临床用血需求和安全。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2014年度无偿献血计划的通知》(汕府办函〔2014〕54号)及《汕尾市无偿献血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结合我区各单位适龄献血人员情况。经区管委同意,现将我区上半年各单位无偿献血有关事宜及计划下达给你们,并提出无偿献血的工作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无偿献血的时间定于2014年3月21日(星期五)上午9:00开始至11:00结束(时间如有变动将电话另行通知);献血地点:区管委大院内,请各单位组织无偿献血人员准时参加。
二、各办事处、区直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把无偿献血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实事来抓,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献血意义,普及献血的科学知识,动员、引导和组织本部门的适龄健康公民积极参加无偿献血,并要指定专人负责无偿献血工作,确保完成本部门无偿献血任务。
三、国家工作人员、共产党员、共青团员要积极参与无偿献血,为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作表率,为推动我区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
四、请各单位按无偿献血名额安排计划落实无偿献血人员(多参加无偿献血人员名额不限),并将参加无偿献血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号码于3月20日(星期四)上午下班前报区卫生局办公室。
五、献血时请带上身份证,原有献过血的同志请同时带上原《献血证》。
附件:汕尾市华侨管理区2014年上半年全区无偿献血名额计划安排表(献血时间暂定3月21日上午)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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