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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华侨管理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02-26 09:25          来源: 本网讯          发布机构:汕尾市华侨管理区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汕尾市华侨管理区管委会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汕尾市华侨管理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管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的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工作,努力提高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体系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委、区管委高度重视,及时调整领导机构和分管领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领导责任到位,力量到位。不断健全机构,充实人员,落实经费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严格依照市府办制定出台的《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原则、内容、程序和形式,重点明确在新制作或新获取信息时标注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固化为文件办理过程的必要环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努力做好国务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求,规范各牵头部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标准,对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渠道、公开时间以及发布格式等提出具体要求,有效指导、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紧紧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提高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一是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常规性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正常运转。重点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工作,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等惠民工程及招商引资工作等热点内容公开程度,突出抓好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事关民生福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让人民群众了解和监督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利民惠民政策的落实,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三是大力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各部门要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广东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粤府令第176号)和《广东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粤府令第169172号)的有关要求,对通过粤府〔2006 116号、粤府〔200715号、粤府〔200746号文向社会公告的本部门行政执法职权、依据进行及时更新,并依法公开行使行政执法职权产生的政府信息。四是抓好公共企事业办事信息公开。公布办事公开指南和目录。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意见》(粤府办〔20094号)的要求,指导、督促公共企事业单位全面清理服务事项,编制并公布办事公开指南和目录,方便群众知情办事。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加强区委、区管委门户网站建设,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内容,及时公布区委、区管委的重要工作动态和重大决策。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检查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指派相关信息员参加全市专题培训班,听取相关方面的领导、专家针对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专题讲解,提高各部门相关信息员的业务水平。积极宣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在报纸、电视、政务公开栏等全文刊出、播放和主要街道悬挂宣传口号等。

  配合上级督查和自我检查。积极配合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检查组的专项督查和开展自我检查。查漏补缺,有效地促进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管委会、区各部门均能按《条例》规定和各自职责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区管委会办公室主要通过汕尾市华侨管理区信息网、汕尾日报、汕尾电视台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汕尾市华侨管理区信息网。在华侨管理区管委会信息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3条。其中: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51条,工作动态114条,机构设置类信息1条,其他类63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网上查阅到:区委、区管委正、副书记、主任履历;区管委机构设置情况;以区管委或管委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非涉密规范性文件;区管委重点建设项目情况;政府工作报告;应急管理情况;政务动态等政府信息。

  (二)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汕尾日报、汕尾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时播发区委、区管委重要会议、市委、市政府领导到华侨管理区进行重要公务活动等政府新闻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区管委办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没有公开任何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收到行政复议0件。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1、部分部门、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有待继续加强。

  2、部分部门、单位信息报送质量有待提高,报送内容不够全面、不够及时。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不够。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研究不深、了解不够。

  (二)改进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落实机构和人员,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切实加强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水平和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3、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密切与各地各部门相关工作机构的联系,加大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全面推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汕尾市华侨管理区信息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查(http://www.swhqglq.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何疑问,请与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办公室信息新闻股联系(联系电话:0660-8592168;电子邮箱:hqxxxw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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