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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华侨管理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4号通告(交通管制有关事项)
2020-02-07 17:40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汕尾市华侨管理区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通告

汕侨防疫指办通〔2020〕4号

  为应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侨区交通管制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第二社区六队头垳路口、第一社区飞鹅岭路口、第一社区金鸡桥路口和第六村委宫兜路口,实行交通管制。凡进入华侨管理区的车辆请绕道由324国道或138县道进入。

  二、凡进入华侨管理区车辆及人员必须做到逢车必查、逢人必测,防止外来车辆未经检疫进入侨区。

  三、从事疫情防控、医疗救护、应急抢险运输车辆以及制式特种车辆不受通告限制。

  四、对不服从管制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以上临时交通管制自2020年2月8日0时起实施,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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