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华侨管理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4号通告(交通管制有关事项)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通告
汕侨防疫指办通〔2020〕4号
为应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侨区交通管制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第二社区六队头垳路口、第一社区飞鹅岭路口、第一社区金鸡桥路口和第六村委宫兜路口,实行交通管制。凡进入华侨管理区的车辆请绕道由324国道或138县道进入。
二、凡进入华侨管理区车辆及人员必须做到逢车必查、逢人必测,防止外来车辆未经检疫进入侨区。
三、从事疫情防控、医疗救护、应急抢险运输车辆以及制式特种车辆不受通告限制。
四、对不服从管制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以上临时交通管制自2020年2月8日0时起实施,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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