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我区文体综合广场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示
经我局研究决定,汕尾市华侨管理区体育局2015年8月17日向我局申请关于我区文体综合广场建设项目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为确保该项目工作信息公开透明,进一步加强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工作。现我局将该项目公示于区党政信息户网站,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征求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公示期为7日(2015年8月17日—8月23日),以便让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查阅监督,确保该项目的公正性、公开性、公平性。
2、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该项目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3、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4、公示联系单位:汕尾市华侨管理区规划建设局,地址:区行政大院内西楼101号,邮编:516532 电话:8251298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规划建设局
2015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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