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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华侨管理区2023年5-7月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人员的公示
2023-08-25 16:33          来源: 区委组织部          发布机构:汕尾市华侨管理区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现有1名高校毕业生申领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根据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汕尾市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细则〉(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汕人社发〔2021〕114号)第13页第五款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1.补贴条件:(1)按照省的部署开发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2)相关岗位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3)在岗人员按要求完成相应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任务。2.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3.补贴标准:每人每月参照当地(县级)同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个部分)给予补贴。4.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现将该名补贴申请人员信息公示如下:

  陈松香2022年6月30日毕业于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报考华侨管理区就业中心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录通过且于2023年4月23日起在汕尾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2023年5月8日起与华侨管理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

  经审核陈松香符合申领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条件。拟同意拨付高校毕业生陈松香申领的公共就业服务岗位2023年5-7月(共3个月)的补贴,申请补贴共15356.5元。现将由申领补贴信息在汕尾市华侨管理区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直接向区委组织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5日—2023年8月31日

  联系电话:0660-8255398


  附件:华侨管理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岗位人员名单.docx



中共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委组织部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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