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管理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申领就业见习补贴的公示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细则的通知》(汕人社发〔2021〕114号)及《关于印发汕尾市就业见习单位认定和见习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规定,经本人申请、提交相关资料、我部受理和审核后,现将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拟享受就业见习补贴对象名单在汕尾市华侨管理区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直接向区委组织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公示时间:2023年4月4日-2023年4月11日
联系电话:0660-8255398
中共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委组织部
2023年4月4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