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 > 政务信息 > 政府公告 > 部门公告
关于2023年第一批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的公示
2023-03-06 11:03          来源: 区委组织部          发布机构:汕尾市华侨管理区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细则的通知》(汕人社发〔2021〕114号)规定,在我市工商注册不超过三年的小微型企业(以工商执照为准,不包含个体工商户)在初创三年新招用人员,与新招用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招用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我部按照规定程序,对申报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广东侨惠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现将情况予以公示:

  广东侨惠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在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经比对《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2017)》,该公司属于初创三年内小微企业,符合补贴对象;该公司在初创三年内新招用员工3人,为其他人员,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符合补贴条件。现拟向该公司发放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共6000元。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直接向区委组织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公示时间: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10日

  联系电话:0660-8255398


  附件:华侨管理区2023年第一批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公示名单.docx



中共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委组织部

2023年3月6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华侨管理区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