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华侨管理区证明材料取消清单》的意见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破除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中的体制机制障碍,最大限度降低市场运行成本,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精简和优化各类证明材料,深入推进“无证明城市”改革。根据《广东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关于在全省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的通知》(粤职转发〔201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区再次梳理更新《华侨管理区证明材料取消清单》,现依照程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2022年12月7日前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区委政法委。
(联系人:庞淑娴;联系电话:8189943;电子邮箱:swhqzfw@163.com)
中共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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