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华侨管理区第二批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公示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汕尾市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细则〉(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汕人社发〔2021〕114号)及《关于印发〈汕尾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规定,胡敏、龙玲2人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均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两人均已向我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现拟同意胡敏、龙玲2人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胡敏申领期限为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申领金额为3039.72元,龙玲申领期限为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申领金额为3039.72元,共计6079.44元。现将申领补贴情况在汕尾市华侨管理区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直接向区委组织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3日-2022年9月29日
联系电话:0660--8255398
附件:2022年华侨管理区第二批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公示名单.docx
中共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委组织部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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