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业见习人员申领见习补贴的公示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汕尾市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细则〉(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汕人社发〔2021〕114号)及《关于印发汕尾市就业见习单位认定和见习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规定,陈芯仪、傅思静2人符合申领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拟同意在就业专项资金拨付陈芯仪、傅思静2人就业见习人员见习补贴资金,合计:28740元(详见附件)。现对申领补贴情况在汕尾市华侨管理区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直接向区委组织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公示时间:2022年9月7日-2022年9月13日
中共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委组织部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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