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引导高校毕业生通过见习实现就业,提升就业见习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支撑力。现将我区5家见习单位提供的8个见习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就业见习招募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16-24岁)踊跃参与。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我区登记的失业青年(16-24岁);同一见习人员只能参加一次青年就业见习活动。
(二)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能够遵守见习规定和各项纪律。
(三)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熟悉计算机基础操作,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就业见习招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募岗位及人数
华侨管理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3 名
华侨管理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1 名
华侨管理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1 名
华侨管理区委党校 1 名
华侨管理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 名
三、招募程序
(二)报名方式:就业见习招募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联系相关就业见习招募单位进行报名。
(三)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汕尾市华侨管理区招募见习人员报名表》《考生承诺书》(请从附件1、2中自行下载,A4纸双面打印填写好,不得涂改),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相关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2张同底大一寸照片。
四、考试
本次招募见习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相关见习单位面试,时间具体留意各单位电话通知。
五、见习期间的待遇和期限
(一)基本生活补助不低于我区最低工资标准(1410元);
(二)见习单位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见习岗位见习期限为3至12个月。
附件 1:2021年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就业见习招募岗位信息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