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侨管理区就业见习单位认定公示
根据市人社印发的《关于印发汕尾市就业见习单位认定和见习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文件规定,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区委党校、区投控投资有限公司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拟同意给予就业见习单位认定的申请。现对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区委党校、区投控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就业见习单位认定情况的在汕尾市华侨管理区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区组织人社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660-8255398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2日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组织人社局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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