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立覆盖城乡的火灾扑救和预防体系,满足我街道消防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国家标准《乡镇消防队》、《汕尾市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名额
(一)招聘对象:男性,35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复退军人、有消防工作经验者、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优先。
(二)招聘名额:专职消防员15名。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三)限广东省汕尾市华侨管理区本地户籍人员报考。
(四)复退军人、有消防工作经验或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适当放宽条件,不限户籍、具备初中以上学历。
(五)年龄18至35周岁,年龄截止时间为报名最后一天。应聘人员应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六)身高160公分以上,身体健康,无色盲,无残疾,无精神疾患,无先天性、遗传性、传染性病史,无继发性病因,裸眼视力4.5以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退伍消防员、退役军人、体校毕业生、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取得消防职业技能资格的优先录用。
(七)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有关单位不得为有服务期要求且未满服务期的人员开具“同意报考”证明,违者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条款追究工作责任。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政府雇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线下报名:报名地点为侨兴街道办事处,填写《侨兴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可在报名现场领表后填写)。
2.报名时间:从2020年5月29日-2020年6月7日接受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3.考生需诚信报考。报考者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按照本人年龄、学历等条件,认真慎重核对招聘条件要求,确认符合条件后填写《侨兴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4.资格审核时,报考者按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现场填报报名表、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3张(声明: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所交以上复印件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5.通过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侨兴街道办事处将会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其参加体能测试和面试。体能测试、面试后的合格人员,若放弃体检、政审等资格或被录取后未按要求到岗工作的,3年内不得报考侨兴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队员招聘职位。
(二)考试
1.体能考核
(1)体能测试共四个项目:1500米跑步、100米跑步、单杠引体向上、双杠曲臂升。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体能项目测试成绩=1500米跑步成绩×40%+100米跑步成绩×20% +单杠引体向上×20%+双杠曲臂升×20%。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体能标准见附件2)。
(2)所有体能考试成绩当场公布。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超过考核时限当弃权处理。在体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如出现测试分数并列相同的,按相同分数入围面试。
2.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统一时间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将不予列为招录对象。
3.考试总成绩=体能成绩×60% +面试成绩×40%的计算方式为最终总得分。
4.体检
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体能测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体能测试。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5.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政审工作由侨兴街道办事处组织。
6.公示与招聘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发现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聘用人选。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侨兴街道办事处对新雇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入职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予以退回。培训合格者,由侨兴街道办事处按有关程序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及待遇
(一)工资待遇为3600元/月。
(二)按照《劳动法》规定为入职者缴纳五险一金。
(三)工作餐、工作服由街道统一供给安排。
(四)工作期间统一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五、其他事项
(一)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本公告如有什么不尽之处由侨兴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60-8255201(侨兴街道办事处组织人事办公室)
联系人:李文博
附件: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侨兴街道办事处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