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人社局申请扶持公共就业服务支出补贴的公示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服务企业用工的通知》(汕人社函〔2018〕21号)的要求,区人社局为做好春节期间服务企业用工需求,宣传引导劝留我区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创业,我局于2018年2月12日在侨区公园门口举办了一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活动,分别在三个办事处和九个村居委制作了宣传栏,及时将就业创业政策和园区企业招聘信息制作成海报进行宣传。按照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明确就业创业专项资金补贴项目申请和核发有关事项的通知》(汕人社函〔2015〕165号)的规定,拟同意相关费用在就业专项资金列支,拨付80421元作为我局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现予公示。公示时间:5日(2018年6月12日至16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受理联系人:李 权 联系电话:8255398
华侨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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