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侨管理区2025年一次性扩岗补助拟享受单位公示(第一批)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19号)文件精神,对2023年1月1日后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现将华侨管理区2025年拟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的单位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5日-2025年3月3日
联系电话:0660-8255398
附件:华侨管理区2025年一次性扩岗补助拟享受单位公示名单.docx
中共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委组织部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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