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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林丽霞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公示
2024-12-02 17:03          来源: 区委组织部          发布机构:汕尾市华侨管理区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现有劳动者林丽霞向区委组织部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发《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3号)规定,该名劳动者属于广东省汕尾市华侨管理区户籍,年龄37岁,于2024年6月5日取得保育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技能等级四级(中级),初步审核符合申领条件,拟同意林丽霞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补贴金额1500元。现对申领补贴情况在汕尾市华侨管理区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直接向区委组织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6日

  联系电话:0660-8255398

  附件:华侨管理区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名单.docx


中共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委组织部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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