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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就业见习招募公告(第三批)
2024-08-07 10:43          来源: 中共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委组织部          发布机构:汕尾市华侨管理区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为进一步增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引导高校毕业生通过见习实现就业,提升就业见习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支撑力。现将我区1家见习单位提供的1个见习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见习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16-24岁)踊跃参与。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程序规范、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报名条件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我区登记的失业青年(16-24岁);同一见习人员只能参加一次青年就业见习活动;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能够遵守见习规定和各项纪律;

  3、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熟悉计算机基础操作,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2日

  (二)报名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电子邮箱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swhqzzb@126.com)进行报名。邮件名称命名格式为姓名+应聘单位。

  四、报名应提供材料

  (一)青年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

  (二)身份证

  (三)学历证书(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四)就业创业证(16-24岁失业青年提供)

  五、见习期间的待遇和期限

  (一)基本生活补助不低于我区最低工资标准1620元/月;

  (二)见习单位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见习期限为3至12个月。

  六、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660-8255398

  附件1.2024年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就业见习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青年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docx

中共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委组织部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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