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侨管理区2023年度保障房申请人认定符合条件名单的公示
依据《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华侨管理区保障房2023年配租实施方案>的通知》(汕侨党政办[2023]21号)的文件精神,我局联合侨兴街道办事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华侨分局等部门对申请人认定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现将符合保障房配租规定条件的名单公示如下:
第一社区:李翠芬、黄迪文
第二社区:陈银叶、方薇薇、陈国兰、黄伟雄、吴庆华、余水炮
第三社区:宋瑞静、何世芳
第四社区:姚烨涛、傅健明、王碧靓、钟文辉
第五村委:傅春娟、傅赛彬、陈李志、傅爱弟
第六村委:苏燕芳、林妈塔、余国汉、翁雪茹、陈映云、余清民
第七村委:余水妹、陈永颜
第八社区:邱永伶、侯丽珠
第九社区:高碰林
共计29户。
以上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时间从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4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直接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660-8251589。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特此公示。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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