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汕尾市审计局于2017年对汕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编办”)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编办是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行政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一管理全市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负责拟订本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市直机关和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类开发区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审计结果表明,市编办提供的财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情况。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开支管理;但2016年度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会议费比上年度有所上升。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其他收入100000元未上缴国库
市编办2016年12月收入机构改革调研经费100000元,未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146161元
市编办2016年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支付系统服务器维护费等8笔合计146161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汕尾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责令市编办予以纠正。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汕尾市审计局提出了严格遵守现金管理规定、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及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编办按照审计建议和意见,采取措施开展整改,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其他收入100000元未上缴国库”问题,市编办已于2017年3月将其他收入100000元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已整改到位。
(二)关于“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146161元”问题,市编办进一步加强现金管理,杜绝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行为。已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