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汕尾市审计局于2017年对汕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经信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经信局是市人民政府的正处级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民经济运行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发展规划、计划及有关产业政策;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负责节能降耗工作;组织实施产业转移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指导经济社会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承办市人民政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等工作。
审计结果表明,市经信局提供的财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能执行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管理制度,制订了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银行存款账实不符
市经信局截止2016年底银行存款余额16443536.75元,银行对账单余额16422032.25元,银行存款账实不符21504.50元,主要是公积金存款余额21504.50元没有银行存款对账单。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汕尾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责令市经信局予以纠正。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汕尾市审计局提出了加强支出预算管理、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和加强债权债务管理等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经信局按照审计建议和意见,采取措施开展整改,整改情况如下:
关于“银行存款账实不符”问题,市经信局已将漏记的银行存款全部转入市房改办统筹账户,并办理销户手续。已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