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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汕尾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修订稿)(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2018-11-15 10:41          来源: 本网讯          发布机构:汕尾市华侨管理区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汕尾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经2017年3月15日召开的市政府七届三次常务会议通过,我局2017年4月17日印发,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2017年12月22日,省政府公布实施《广东省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由于《汕尾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部分条款与《广东省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相抵触,我局决定对《汕尾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进行修订,草拟了《汕尾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各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相关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和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16日。

1、电子邮箱。以正文或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1493111324@qq.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标明“网约车细则意见建议”。

2、信件邮寄。以信件或快递形式邮寄至:汕尾市城区城苑街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邮编:516600),请在信封上注明“网约车细则意见建议”。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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