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和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决策部署,结合《中共汕尾市委办公室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汕尾办发〔2019〕9号)、《中共汕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汕尾市党政部门及驻汕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汕机编〔2022〕6号)规定,现公示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安全生产和消防重点职责工作清单。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安全生产和消防重点职责工作清单
一、局领导工作清单
(一)局主要领导:局主要领导是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局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工信厅、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结合工信领域实际,督促抓好工信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指导,以及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把安全生产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局党组每季度至少1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3.参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汕尾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将领导、指导、推动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情况纳入年度述职内容。
4.指导督促开展我市民爆物品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紧抓民爆物品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每年至少组织1次对我市民爆物品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
(二)局分管领导:局分管领导是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督促落实。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安委办的统一安排,结合工信领域实际,督促抓好工信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指导,以及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协助局主要领导落实局党组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责,将安全生产学习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落实局党组每季度至少1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3.受局主要领导委托,组织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牵头抓好民爆物品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和工信领域重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4.指导督促开展我市民爆物品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紧抓民爆物品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对监管民爆物品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
5.民爆物品企业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者有较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时,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
(三)其他局领导:其他局领导按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行业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指导。
1.督促分管科室落实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责任,结合分管工作定期同分管科室一道深入各行业、企业开展调研时指导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
2.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指导分管领域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3.落实局党组统一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二、各科室工作清单
(一)办公室:组织实施局机关安全生产年度检查相关工作,统筹做好局机关物业的消防、安保等工作。协助有关科室安排相关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安全生产高质量发展工作承担本科室涉及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综合与经济运行科: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安全生产依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指导、协助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材料工作。承担本科室涉及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工业发展科:拟订相关发展规划、产业政策、产业转型升级和布局调整相关政策时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在推动健全技术创新发展政策时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在制定推进工业技术改造投资相关政策时统筹考虑安全生产。承担本科室涉及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工业园区科:在拟订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产业园的认定、调整等业务时,统筹考虑安全生产。承担本科室涉及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节能装备科:指导装备制造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在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标准规范、产业结构升级和布局调整等方面统筹考虑安全生产,严格行业规范和准入管理。指导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本科室涉及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材料与消费品工业科:指导材料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在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标准规范、产业结构升级和布局调整等方面统筹考虑安全生产,严格行业规范和准入管理。按职责分工配合市安委办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指导消费品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在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标准规范、产业结构升级和布局调整等方面统筹考虑安全生产,推动行业规范管理。承担本科室涉及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电子信息软件科:指导电子信息制造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在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标准规范、产业结构升级和布局调整等方面统筹考虑安全生产,推动行业规范管理。指导软件服务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本科室涉及的安全生产工作。
(八)生产服务业科:承担局安全生产和消防综合职责,承担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工业、软件和信息化服务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指导工作。指导监督民用飞机、民用船舶制造业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牵头落实市安委会、市应急管理局、市消安办等安全生产相关议事机构的成员单位职责,组织做好局安全生产考核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含生产、销售过程中的储存)环节安全的监督管理,按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含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参与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在拟定工业设计、工业电商等相关政策时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本科室涉及的安全生产工作。
(九)数字产业互联网科:指导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拟订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时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本科室涉及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服务体系建设科:指导在制定和实施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公共服务领域政策措施时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工作。在制定和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时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有关科室安排相关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我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安全生产高质量发展工作。承担本科室涉及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中小企事业融资促进科:落实中博会组织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本科室涉及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无线电管理科:按照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授权依法实施频率使用许可,并做好相关跟踪服务工作。承担本科室涉及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机关党办:将安全生产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局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作为局相关科室、局属单位或人员参与评选有关荣誉、称号的考量指标之一。
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纳入局机关公务员及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学习培训内容并组织实施。承担本科室涉及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局属单位工作清单
(一)汕尾无线电监测站:组织实施涉及安全生产的无线电业务频率的保护性监测及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查处涉及安全生产的无线电干扰。承担本科室涉及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汕尾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协助办公室做好局内的消防、工程、安保、物管等安全责任落实,具体组织做好中心的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