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报涉黑涉恶 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的工作部署,全市正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确保有效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举报线索一经核查属实,将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现将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汕尾市扫黑除恶办公室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660—3233456,传真:0660—3253456,举报邮箱:swsshb@163.com,微信公众号:汕尾市扫黑除恶办(微信号:swsshceb),邮寄地址:汕尾市红海西路市公安局714室汕尾市扫黑除恶办公室(邮编:516600)
汕尾市公安局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660—3369110,举报邮箱:swsshce@163.com,邮寄地址:汕尾市红海西路市公安局公安机关扫黑办。
汕尾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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