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 > 政务信息 > 五公开 > 服务公开
深化政策性基金管理改革 省级政策性基金从24项整合为4项
2018-06-11 09:12          来源: 本网讯          发布机构:汕尾市华侨管理区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近年来,我省先后两次对省级财政出资政策性基金进行清理,省级政策性基金从24项整合为4项。经过整合规范,政府出资或注资省属企业611亿元,引导形成基金总规模达6250亿元。今年,广东省专门针对3项政府注资设立的政府投资基金,进行基金设立机制、运作机制、评估机制的改革,简化其投资审批流程,增强企业自主权,充分发挥基金引导带动社会投资的作用。

  从“委托管理”改为“注入资本金”

  据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广东省通过规范基金组建架构、基金投资领域、基金管理制度等,切实加强政策性基金管理,省级政策性基金从24项清理整合为4项,包括1项政府出资设立的政策性基金(广东省基础设施投资基金)以及3项政府注资省属企业设立的政府投资基金(广东省创新创业基金、广东省产业发展基金、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

  针对其中3项政府注资设立的政府投资基金,今年广东省对其管理进行了改革。首先是改革基金设立机制,针对广东省创新创业基金、产业发展基金、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的省财政出资方式进行改革——从“委托管理”改为“注入资本金”形式。省财政出资部分相应转增粤科公司、粤财公司、恒健公司资本金。注入资本金专项用于设立创新创业、产业发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性基金,不得用于抵质押或挪作他用。受注资企业作为基金运营机构,负责确保原定政策目标、投向领域、涵盖业务范围不变。

  基金独立自主运营

  同时,还改革了政府注资设立的政府投资基金的运作机制。其中,实行基金独立自主运营,由基金运营机构牵头制定基金组建方案,省政府批准设立后全面负责基金的组建运营,独立自主地实行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自主确定基金项目管理制度、投资管理流程、风险防控机制和信息披露机制,具体投资项目原则上“只报备、不报批”。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配合审核基金组建方案,不参与基金投资决策,不干预基金日常经营,不直接确定具体投资项目。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华侨管理区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