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汕尾市华侨管理区总工会
负责人:林木真
办公电话:0660-8252377
单位传真:0660-8252377
单位邮箱:swhqzgh@126.com
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办公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大院内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围绕全区 工作大局及区委和市总工会的指示、决定,确定本区工会工作的 目标任务。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 加强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督促全区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和 各类企业(新经济组织)依法建立和完善工会组织,督促、指导 基层工会按期换届,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 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协助各级党委(党工委)做好工会干 部的配备和管理工作。
(三)围绕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 区委、区管委会和市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 提出建议或处理意见;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 度的拟定;参与劳资纠纷和重大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 考核全区各级工会“职工之家”的建设,增强基层工会活力,提 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
(四)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 民主制度;指导全区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 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企业 建立平等协商的集体合同制度、工资谈判制度和监督保障机制。
(五)协助街道党工委和区直机关工委管理各街道工会工作 委员会和区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干部;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加强自 身改革和建设,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协调街 道工会工作委员会和区直机关工会委员会干部的培训工作;监 督、检查工会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责指导基层工会组 织建设工作。
(六)调查研究职工劳动安全健康和劳功保护工作状况,发 挥监督、指导和服务作用;调查研究有关职工就业、工资、保险、 福利等情况,推进职工社会保障和集体福利事业的发展,维护职 工的合法权益;协助做好全国、省、市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 作)者的推荐以及区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做好“五一” 劳 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培养和管理等具体工作。
(七)组织和动员职工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积极开展经济技 术创新工程、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等活动,努力完 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实现。 组织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技能型职工”活动,教 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和造 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推动全区“五 个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美丽新侨区作出贡献。
(八)负责全区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审查、审计工作;负 责全区工会资产的管理工作。参与研究、制定兴办全区职工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并组织实施。
(九)协助区委、区管委会和有关单位做好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开展冬送温暖,夏送清凉和困难职工帮扶活动,管好用 好送温暖资金和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资金。为全区基层工会会员(职工)提供政策和法律援助服务,促进依法社会。
(十)负责工会内外联络工作,加强同本市各县(市、区)工会组织的沟通联系。
(十一)承办区委、区管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