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提升我市防震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结合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实际,我局草拟了《汕尾市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草案)[以下简称《规划》(草案)],现将起草过程说明如下:
一、起草依据
《规划》(草案)主要参照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和《广东省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
二、起草过程
按照要求,市科技局编制了《汕尾市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相关单位意见,按照相关单位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规划》(草案)并报送市政府审定印发。
三、主要内容说明
(一)《规划》(草案)发展目标
至2020年,全市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防御、应急救援体系效能明显提高,全民防震减灾素质逐步提升,为提高全市地震灾害的综合防御、应急响应和紧急救援能力提供技术支持。
具体目标包括:全市地震监测能力达到1.0级以上,震中定位精度达到I类标准;推进我市建(构)筑物抗震性能普查以及重要建(构)筑物和生命线工程风险排查、抗震性能鉴定和抗震加固工作;推进地震安全性评价、地震小区划及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等成果服务于城乡规划、国土利用、城镇建设及重大工程建设;地震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继续推进各地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或修订;完善汕尾市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平台,确保与省级地震应急指挥平台互联互通;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受众率达到90%以上,社会公众基本掌握防震减灾基本知识,宣传普及率逐步提高。
(二)《规划》(草案)主要工作内容
1.加强地震监(观)测与预警能力建设
1) 建设“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汕尾市基本站和一般站。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完善基准、基本、预警、烈度台站分布,配合中国地震局和广东省地震局做好“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在我市新建9个基本站和24 个一般站的勘选和建设工作。
2) 完善市级各类地震台网系统。完善GPS基准站、测震、强震、地下流体、预警等各类地震台网系统,对现有的部分台站相关仪器设施和配套软件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健全台站运行管理机制,确保台站安全平稳运行。
3) 加强
地震预警系统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地震局部署,依托省级技术和装置,落实我市预警试点单位布设简易型双向传输预警接收终端,逐步建立覆盖范围广、发布时效快的地震预警发布网络,为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地震紧急自动处置、政府应急响应提供地震预警信息服务。
4) 建设集海域地壳形变、地磁、重力观测于一体的汕尾海岛井下地震台。根据汕尾市受滨海断裂带影响以及汕尾海岸线长、海岛较多的实际,创造条件争取省地震局在我市建设广东省南海海洋地震监测系统汕尾海岛井下地震台1个,该系统以海域地震监测和地震海啸预警为重点。
5) 继续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宏观观测网点建设;大力发展防震减灾“三网一员”队伍,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学习,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对防震减灾工作的补充作用。
2.加强震害防御体系建设
1) 加强抗震设防管理,继续推进全市已开展地震小区划工程区域的成果公开和推广应用工作;推广应用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即《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确保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工程严格实施新的国家标准。
2) 按照省地震局的统一部署,开展我市城区建(构)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重要建(构)筑物和生命线工程风险排查、抗震性能鉴定和抗震加固工作;推进地震小区划、抗震性能普查(排查)和鉴定等成果广泛服务于城乡规划、国土利用、城镇建设及重大工程建设。
3) 配合省地震局在我市
开展“粤东地震高风险区地震构造海陆联合探测与危险性评估”,为我市的防震减灾工作以及海洋区划、海洋工程提供基础服务。
4) 根据中央和省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地震安全农村民居建设工作。在本级财力允许情况下,设立地方财政专项配套资金,结合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扶贫开发和移民搬迁等项目,通过建设地震安全农村民居示范村和示范户,重点突出示范作用;推广和使用农村民居抗震技术。进一步推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技术,开展工匠培训,普及建筑抗震知识,为地震安全农居建设选址、设计、施工等提供服务。
5) 继续抓好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学校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范标准,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创建工作,
申报一批省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和设立一些科普示范学校。
3.加强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 健全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建立市、县(市、区)防震抗震救灾联席会议制度和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处置机制。
2) 加强地震应急指挥中心运用,实现市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中心、省地震应急指挥中心与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互联互通。
3) 继续完善并适时更新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
4) 做好地震应急预案修订工作,落实地震应急分级分部门职责,细化有关应急信息联络工作程序以及部门之间协调联运机制,确保高效、及时做好应急工作;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地震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完善。
5) 建设区域地震灾害快速评估系统。建立适合我市地理场地条件的地震衰减模型、建筑类评估模型、财产评估等各类评估模型,建立区域地震灾害快速评估系统。
6) 指导学校、机关、企(事)业、社区等单位开展地震应急避险疏散演练,以点带面,提高社会各界人士的防震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震技能。
7) 做好日常的应对地震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4.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
1) 将防震减灾文化和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列入党校和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的授课内容。
2) 每年利用“防灾减灾日”、“全国科普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联合宣传、教育、科协等部门,大力开展防震减灾文化和知识宣传。
3) 适时开展“地震与核安全”系列宣传活动,维护社会和谐。
4) 利用主流媒体和互联网社交媒体相结合方式,广泛开展防震减灾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
5) 健全舆情收集、分析、引导和信息发布机制,地震发生后,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地震信息,维护社会稳定。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