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科室、派出机构、直属各事业单位,市质计所,省特检院汕尾检测院:
现将《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0日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市高质量发展大会要求,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落实“以实体经济为本、坚持制造业当家”的部署要求,立足职能职责,依法监管、科学监管,激发市场主体追求高质量的内生动力,全力打造汕尾高质量发展高地,现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持续优化投资创业环境
(一)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构建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的服务模式,推行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服务,压缩企业开办环节、时间、成本,全面提升制造业企业进入市场便利度。实行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承诺制,允许“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合理释放和运用各类场地资源,激发创业活力。
(二)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发挥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间联席会议作用,优化服务供给,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坚持优化审批服务,强化政策支撑,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发挥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建立“个体工商户”服务队,深化大服务、大走访、大宣讲活动,为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精准支持和服务。
(三)完善政务服务体系。认真践行“我比人家办得快、我比人家办得好”服务理念,持续优化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全面落实市场监管领域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一窗办”。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服务模式,对全市重大项目、招商引资等制造业项目或企业,建立绿色服务通道,提供上门服务、帮办代办等服务。
二、加快打造质量强市标杆
(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贯彻落实《广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等配套政策文件,印发《汕尾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2023年行动计划》,大力实施“质量强县、强业、强企、强基”,支持制造业质量标准品牌建设,以链主企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为重点,推行梯队式质量标杆培育模式,推进汕尾市政府质量奖评选,对获得汕尾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给予质量工作资助金,培育支持企业组织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树立汕尾质量标杆。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促进产业提质增效。推广规模以上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制度。
(五)实施“先进标准+”工程。加强标准化和科技创新互动,推动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化协调发展。推进我市传统产业、预制菜等行业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推动我市企事业单位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并给予一定资金补助;推进我市企事业单位制订市级地方标准。
(六)提升产品质量水平。配合省局做好“制造业当家”质量技术服务平台,鼓励愿意恪守质量信用的生产者申请使用“粤品通”产品质量信用码,向消费者展示其良好质量信用信息。
(七)提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围绕服务全市产业布局和集聚需求,依托产业园区、产业聚集区,推进各县(市、区)局建设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质量技术支撑,进一步发挥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对地方优势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引领作用。
(八)推进质量技术帮扶常态化。强化重点质量技术帮扶服务,依托汕尾市质量计量检测,加快推进广东省质量监督海洋食品检验站(汕尾)、广东省医疗器械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夯实汕尾制造业基础配套能力。针对质量安全监管中发现的突出质量问题,协调“产品医院”或技术机构为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提供免费质量技术帮扶,帮助企业解决产品质量问题。促进食品产业发展,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专家“诊脉”等企业帮扶行动,促进食品产业发展,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为食品生产者解难纾困,打造一批特色食品产业。推进“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鼓励企业加强计量管理和建设,推动企业建立最高计量标准。
(九)加快检验检测认证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汕尾市药品检验实验室建设,支持国内外知名检测认证机构在汕尾开展业务并设立实体机构,加强关键性、前瞻性、战略性质量技术攻关,促进先进技术标准应用和质量科研成果转化。
三、扎实提升知识产权质效
(十)加强知识产权培育。支持不少于2家企业(科研机构)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加快培育一批原创型、基础型专利。加强商标品牌培育,2023年新增1个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服务不少于20家辖区企业,指导其完成商标注册。探索建设区域品牌示范区。支持国家地理标志商标、保护产品的保护和推广,推动和指导培育对象申请地理标志证明(集体)商标或保护产品。
(十一)促进知识产权运营。加快建成1家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围绕区域重点产业布局,建设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中心,开展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等相关工作。发展知识产权金融,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高新区或重点产业园区,助力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高质量发展。
(十二)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供给。优化窗口服务,打造一站式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窗口。建设知识产权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构建全链条知识产权数据信息网络。打造高素质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十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展会、专业市场、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创新主体合法权益。完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机制。拓宽知识产权维权网络,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点建设。支持我市企业开展出口产品知识产权风险排查预警,帮助辖区内外贸一体化企业完善知识产权国际合规管理制度。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侵犯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协助相关商标权利人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
四、着力打造良好市场秩序
(十四)助力消费提质升级。加强消费维权网络和载体建设,创建放心消费承诺单位。促进消费纠纷源头治理、改善消费环境,针对投诉热点,联合集中约谈。开展多元化的消费教育,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提高消费者维权能力。畅通消费投诉渠道,加大ODR工作推广力度,提高投诉处理效率。
(十五)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出台汕尾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违法行为减轻处罚清单、违法行为从轻处罚清单,对市场主体首次违法,非主观故意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情节进行界定,对列入清单的违法行为实施柔性执法。加大对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扶持力度,激励市场主体及时自我纠错,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给创业者更多更大的成长空间,推动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为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大的支持。依托省局企业信用风险分析系统,在依法归集信用信息数据的基础上,以依法登记的企业为对象,构建全市通用型的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和数据模型, 推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监管融合应用,提高监管抽查的针对性、精准性。抓好信用修复新规落地,强化政策宣传、简化修复程序,引导和帮助符合条件的失信企业重塑信用。推广应用执法“两平台”,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
(十六)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着力建设统一大市场。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突出在重点领域不正当竞争监管。加强民生商品、生活服务业等重点领域价格监管,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加强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行业价格监管,减轻市场主体不合理负担。强化互联网平台不正当竞争和规范治理,依法打击互联网平台刷单、炒信等虚假宣传行为以及仿冒混淆、不正当有奖销售、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十七)守牢市场安全底线。对标“四个最严”要求,落实属地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坚决守住安全发展底线。抓好“四个安全”监管,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两个责任”,完成食品抽检不低于“每千人6批次”的覆盖量,加大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质量隐患排查,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安全风险底线,确保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顺利通过中期评估;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助推药品监管综合改革和药械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开展涉疫药品和医疗器械稳价保质专项行动,督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保障“两品一械”质量安全。深化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严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质量关,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和闭环管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十八)开展高质量党建引领行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高质量、执行力、新品牌“三个关键”,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大力锻造坚强有力战斗堡垒,扎实推进非公党(团)建工作,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扎实开展“清风伴企行”专项行动,推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