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规范行政行为,优化政务环境,更好地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我代表区财政局就政务整治、正风肃纪郑重向社会做出如下承诺:
一、坚决落实整改。正视政务整治、正风肃纪集中行动中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整改财政部门存在“不严不实”、“庸政懒政怠政”,特别是“衙门”习气、行政效能不高、吃拿卡要拖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到立行立改。
二、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执行《预算法》等国家有关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财政管理制度,完善内部运转程序,规范财政收支运行和财务管理,保证财政资金管理规范、安全、有效,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三、坚持高效理财。简化审批程序,实行限时办结制,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办事时限。经区管委审查通过的年初预算,在 20日内批复下达到区各预算单位。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0日内正式下达到区财政局各业务股室。在财政资金拨付方面,经区管委批准后,2日内办理拨付,对防汛抗旱、民政救灾、应急扶贫、突发事件等应急资金坚持特事特办。
四、坚持热情服务。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作风。落实首问责任制,对到区财政局办事、咨询业务、反映问题的,首位业务受理人要做到热情主动、一次性告知。
五、坚持廉洁理财。严格遵守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禁在公务活动中“吃、拿、卡、要”,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清正廉洁。对在工作中违法、违纪、以权谋私的有关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务整治、正风肃纪工作进行监督。如出现不兑现承诺,本人自愿承担责任。
承诺人:汕尾市华侨管理区财政局局长 舒怀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