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政务整治、正风肃纪承诺活动的部署要求,我代表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外事侨务办公室,作出公开承诺:
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紧密围绕我区统战、侨务、民族、台办和宗教工作需要,不断提高工作质量,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提高办事效率。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一次性告知制,提高工作效率,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限办结我办负责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本部门所有承办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受理和审批时间在现行规定时间内缩减40%以上,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提高审批和服务效率。
三、保证服务质量。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在办理公务、接听电话、接待来访时,文明礼貌,言行规范,态度热情,耐心周到,做到文明服务。积极倡导阳光服务、微笑服务、规范服务、廉洁服务。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
四、坚持勤政廉政。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做到不以权谋私,不滥用职权,本部门杜绝“吃、拿、卡、要”等行为发生,努力建设廉洁奉公、公道正派、风清气正的廉洁型机关。
五、严格责任追究。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切实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对涉及我办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应受理而不受理的,不履行告知义务的,以及在规定时限内不作出审批和受理决定的,均按行政问责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以上公开承诺事项,全面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若出现不兑现或履行承诺不到位,我愿承担责任,接受组织调查处理。
承诺人: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外事侨务办主任 钟元丰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