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不断提升机关效能和服务水平,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建群众满意机关,现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依法行政。全面整改本部门影响政务环境的突出问题,改进机关作风,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抓好政务监督检查。加大干部监督力度,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坚决整治干部队伍中出现的“吃拿卡要拖”、“中梗阻”、推诿扯皮等问题,一经查实,我们将严肃查处、决不姑息,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三、确保服务质量。强化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同时优化办事审批流程,把所有审批办事时限比法定时限压缩40%,并在10天内向社会公布,同时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对办事者有问必答,有件必办,有办必果。
四、实行政务公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便民的要求我局所承办的行政许可事项,包括项目名称、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机构、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等内容,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五、强化责任追究。切实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强化效能监察。我局工作人员违反服务承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及有关规定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违反党纪政纪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以上承诺,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工作措施没有落实、承诺不能兑现,我自愿承担责任。
承诺人: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陈水强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