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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创新机制强化“为官不为” 执纪问责
2016-12-22 11:34          来源: 本网讯          发布机构:汕尾市华侨管理区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近年来,我市坚持把加强对“为官不为”执纪问责工作作为深化政务整治、正风肃纪的重要抓手,打出“组合拳”,敢于亮剑动刀,强力整肃“为官不为”。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召开以来,汕尾市把深化治理“为官不为”作为贯彻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切入口和着力点,大胆创新机制制度,以信息化手段提升执纪问责效能,实现“为官不为”执纪问责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常态化,在全市形成了高压震慑。去年以来,全市共查处“为官不为”问题和案件181件,处理409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283人;处理县处级干部23名。其中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为官不为”问题和案件139件,处理321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203人;处理县处级干部18名,有力促进了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担当作为,推动了党风政风和政务环境的不断好转。

一、创设专门机构,强化组织领导。针对全市各地各单位不同程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庸政懒政怠政等“为官不为”突出问题的实际,市委明确提出了打造“钢的班子、铁的队伍”要求,并部署开展政务整治、正风肃纪集中行动,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把“为官不为”作为执纪问责的重点来抓。市委专门成立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奇珠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杨绪松、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曹小华任副组长的汕尾市“为官不为”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曹小华任主任,市纪委3位副书记和分管常委任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为官不为”执纪问责工作。在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设立市“为官不为”举报投诉中心,增配了7名专职人员,建立了一支专门工作队伍,为全面持久开展此项工作提出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参照市的做法,建立健全相关机构和队伍。

二、创立工作机制,规范处置流程。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对“为官不为”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意见》,细化措施,规范运作。一是明确了适用对象范围。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村(社区)党组织及所属党员,村(社区)自治组织、经济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为官不为”问题的执纪问责参照执行。二是创制了重点问题清单。对“为官不为”者进行“画像”,列出了从管党治党中失职失责、在工作落实中履职不力、服务效能低下、乱作为、纪律涣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作风问题及其他形式的“为官不为”问题等7个方面共29项具体问题,确保精准执纪问责。三是规范了机制流程。精心设计、细化规范了投诉受理办理、明察暗访、直查快办、责任追究、通报曝光等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建立了一套系统规范、科学高效的“为官不为”执纪问责工作机制。四是畅通了投诉渠道。充分利用现有的作风投诉、行政效能举报投诉系统,并整合设立“为官不为”(作风、效能)举报投诉电话0660-3291813,拓宽了问题线索来源。五是落实了责任分工。明确各级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具体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协同推进的责任机制。

三、创新暗访制度,锻造监督利剑。市纪委监察局把明察暗访作为主动出击、严格执纪的重要手段,创新建立了常态化明察暗访制度。一是建立明察暗访专门队伍。市纪委监察局组建了专职的明察暗访组,明确由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任组长,全体人员参与组织,7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专司“为官不为”等问题的明察暗访职责。根据明察暗访任务需要,分设若干暗访小组具体开展行动。二是改进明察暗访方式。采取三种方式开展明察暗访:日常明察暗访,即明察暗访组围绕“为官不为”重点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地各单位随机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重点明察暗访,即对筛选符合暗访条件、具有暗访价值的举报投诉件,或上级领导交办的暗访事项,有重点地开展明察暗访;专项明察暗访,即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或重点工作任务,重要的节假日或重大工作活动,群众反映问题突出、不正之风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明察暗访行动。三是细化明察暗访程序。对明察暗访任务的立项启动、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线索处置、暗访片制作曝光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四是实施市县统筹联动、交叉暗访机制。市纪委统筹组织市、县(市、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明察暗访力量,在各县(市、区)之间开展交叉暗访。今年1至11月,全市共组成暗访组42个,开展暗访503次,重点开展了教育系统作风、医德医风、会纪会风、环境卫生管理、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等问题,共发现并查处问题102个,问责处理147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41人。下来,随着我市明察暗访制度的全面实施,对“为官不为”等问题明察暗访力度将持续加大,其监督利剑作用将得到更充分的发挥。

四、加大问责力度,形成有力震慑。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为官不为”举报投诉和问题线索一律优先核查,快查快结。重点问题线索由市纪委监察局组织力量直查快办。在对具体问题的处理上,认真贯彻“三个区分”原则,严格把握政策界限,鼓励创新,宽容失误;对典型的“为官不为”问题则敢于动真碰硬、果敢亮剑,坚决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问责有关规定,严格实施“一案双查”,从严问责处理,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甚至上追一级至三级相关领导的责任。如查处陆丰市人社局办理审批审核事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从严从重追责问责,给予该局局长党内警告处分,给予3名分管领导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给予4名股长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又如查处海丰县小漠镇违法建设问题,县、镇、村三级共9名相关责任领导受到问责处理。

五、创置曝光台,开展公开承诺。去年9月份,市委主要领导亲自点题,市纪委在市委、市政府办公楼和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办公楼创设了“政务整治、正风肃纪曝光台”,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和案件进行同步通报曝光。去年11月以来,根据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书记在汕尾调研时的指示精神,市纪委进一步推动曝光台建设向市直有关单位和各镇(街)延伸,目前已在市、县、镇三级党委、政府办公楼及市直有关单位办公楼设立曝光台141个,实行统一内容、同步曝光、定期更新,对查处的“为官不为”等问题和案件一律指名道姓通报曝光,已曝光典型问题和案件460件473人,持续释放出从严执纪问责的强烈信号。同时,在全市组织开展公开承诺活动,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和各镇(街道)、各县(市、区)直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就全面整改“为官不为”等问题,切实改进作风,提高行政效能,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网络、公众微信号等方式作出公开承诺,表明整改决心,并作为接受监督和问责的依据,有效传导了压力,增强了各地各部门履行承诺、整改政务环境问题的自觉性,并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六、创建处理平台,提升执纪水平。我市在严格执纪问责的基础上,积极谋划推进“为官不为”执纪问责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正在抓紧筹建覆盖市、县、镇三级的“为官不为”举报投诉处理平台,着力构建统一入口的投诉受理平台、统一调度的投诉处置平台、统一发布的通报曝光平台、统一监督的投诉监督平台。处理平台共建举报投诉渠道云平台、举报投诉受理平台、指挥调度平台、办件处置平台、电子监察平台、问责平台、通报曝光平台、大数据分析平台、领导工作平台、运营监控平台等十大应用平台。市级总平台设在市纪委监察局“为官不为”举报投诉中心,依托政务外网与各县(市、区)分平台和各承办单位处理终端实现连通运行,将原先分散在各个渠道、各个部门的“为官不为”举报投诉和问题线索归口处理平台统一处置,利用平台对线索受理、办理、调度、查处、反馈、通报曝光、监督、大数据分析等信息化管理,规范、高效、有力处置“为官不为”问题,实现“为官不为”执纪问责全覆盖、常态化。(记者 邓帼梅 通讯员 汕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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