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尖山分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交通安全秩序专项整治月实施工作落实,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深化“摩电”专项整治, 营造侨区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近期,尖山分局治安和交通警察大队联合陆丰铜锣湖交警中队在侨区内开展交通安全大整治行动,严查“摩电”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此次行动中查扣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车9辆,2名未取得驾驶证、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未随身携戴摩托车行驶证、驾驶摩托车的陈某(男、35岁,第六村委村民),魏某(男、31岁,第六村委村民)被行政拘留7天并处罚款1000元。
尖山分局治安和交通警察大队希望侨区广大交通参与者驾乘“摩电”时,要佩戴安全头盔,文明、有序、安全出行,交通文明安全不仅涉及到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影响到城市的形象和品位,共建共享文明侨区。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