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如何网上提交?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自2021年6月1日起,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我省县级以上一级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
申请人能否通过网络申请行政复议应以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机关意见为准,建议向对应的复议机关咨询。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及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和咨询电话详见网址http://www.gd.gov.cn/zwgk/wjk/qbwj/yfh/content/post_32877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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