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受市政府委托,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辛海向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作《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计整改报告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和成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以及后续整改工作安排。
2022年度审计整改工作中,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抓紧抓实审计整改工作,推动整改取得明显成效。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高位推动,党对审计整改工作领导更加有力
各级党委(党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等,及时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2023年,市委审计委员会先后两次召开会议,分别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的审计报告,研究部署审计和审计整改工作;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听取市审计局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2023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对审计专报、审计报告等作出整改批示17次,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审计建议,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二、强化督查,审计整改责任压得更实
审计机关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强化审计整改督促检查,把督促审计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推动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取得实效。2023年12月,市审计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赴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督查审计整改工作,指导基层解决在落实审计整改过程中碰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全年市审计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开展审计整改工作现场督导15次,发出审计整改提醒函、审计整改通知书、审计整改督办函共46份。各被审计单位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建立整改台账,采取有力举措,落实问题整改。各县(市、区)通过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等,对审计整改作出具体安排,全力抓好整改。市直有关单位加强监督管理,牵头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机制,推动标本兼治,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如:2023年11月3日,市财政局制定并印发《市级预算支出通用标准》,进一步规范预算支出。
三、加强协同,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初步形成
各类监督力量贯通协同,统筹推动审计问题整改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督查督办,对审计整改不到位的重要事项定期汇总,组织开展专项督查。2023年上半年,市政府办向6个单位发出督查立项通知书,将省级2021年度审计查出涉及汕尾尚未完成整改的7个问题纳入政府督办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市人大有关同志,会同市审计局相关负责同志,对审计查出问题开展跟踪调研和监督检查。2023年,市人大会同市审计局开展审计整改跟踪监督4次。市纪委监委加强与市审计局贯通协作,联合市审计局出台《汕尾市审计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规范(试行)》,市委巡察办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列入专项巡察的重要内容。市委组织部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及审计整改报告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档案,并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
四、审计整改成效更加显著
截至2024年3月底,《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51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32个,整改到位率87.4%,其中要求立行立改的113个问题有111个已整改到位,整改到位率98.2%;要求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38个问题有21个已整改到位,其余问题均已制定整改计划或具体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整改成效。对市人大纳入跟踪监督调研的37个重难点问题,已完成整改29个。2023年,市审计局向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共移送问题线索33起。
五、审计整改后续安排周密
有关县(市、区)和部门已对后续整改工作作出安排,持续抓好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一是压实整改责任。进一步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职责,分类制定整改计划,细化整改措施,全面推进整改落实。二是强化督促检查。对已到期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加强跟踪督办,推动尽快整改到位。三是完善制度机制。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根源,突出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实现标本兼治。市政府将严格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坚定扛起落实审计整改的政治责任,持续加强跟踪督促检查,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审计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