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名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施行时间:自2022年11月1日施行
具体条款内容:
第六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分为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三类。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华侨管理区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