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征地信息 > 批次用地 > 征地批准信息
粤府土审(11)〔2024〕8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汕尾市华侨管理区2024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2025-02-17 10:37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汕尾市华侨管理区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汕尾市人民政府:

  《关于审批汕尾市华侨管理区2024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汕自然资〔2024〕86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汕尾市华侨管理区2024年度第五批次使用2.9599公顷城镇建设用地,即同意你市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将国有农用地2.9599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上述2.9599公顷用地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供应,用于城镇建设。

  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华侨管理区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