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警示,保障中秋、国庆期间食品质量安全
9月29日,我局接到市民投诉,市民反映称9月28日夜间在保利金町湾景区某烧烤档消费,就餐第二天出现肠胃不适。接到投诉后,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指定驻守在该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便民服务点”的执法人员联合城区市场监管局对该烧烤档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发现该店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该店铺进行了查封,根据属地管理,目前该案件已移交城区市场监管局处理。
当天晚上,市场监管部门强化“日查夜巡”机制,举一反三,以食品销售、餐饮单位为重点对象开展检查,主要检查了进货查验、索票索证、食品原材料采购、环境卫生、明码标价等情况,严查是否存在销售"三无〞食品以及过期变质食品,是否存在未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薄弱环节。
检查中,执法人员要求各商户要严把进货质量关、安全关,严格按照储存要求对食品进行保存,临近保质期、过期、变质的食品要及时下架,严禁售卖过期劣质食品,经营者要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做到明码标价,保障中秋、国庆期间食品质量安全。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