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信息(第十六期)—中山市东凤镇嘉宁药房
序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或行为人姓名 | 单位地址 |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处罚依据 | 处罚情况 | 公布期限 | 涉案产品信息 | 发布单位 | |||
产品名称 | 标识 | 批准文号 | 生产许可证号 | |||||||||
19 | 中山市东凤镇嘉宁药房 | 中山市东凤镇东兴社区永安路89号第二、第三格铺位 |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581 428776C |
当事人于2016年10月11日在申请药品经营许可时期,明知质量负责人陈爱銮、执业药师雷奕平不能到职到岗的情况下,仍提供虚假资料采取欺骗手段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 违反并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 | 1、吊销中山市东凤镇嘉宁药房药品经营许可;2、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受理当事人的药品经营许可申请;3、处罚款:20000.00元。 | 五年(2018年7月20至2023年7月19日) | / | / | / | / |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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