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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安舆情排行榜】12月第2周全国受关注的食品安全新闻
2022-12-13 22:19          来源: 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央视网、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等          发布机构:汕尾市华侨管理区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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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推动完善未成年人食品包装标识立法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011号建议《关于推动专门针对未成年人食品包装标识的立法完善或国家、行业标准建设的建议》的答复。答复称,未成年人食品安全事关重大,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配合卫生健康委,推动完善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升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可操作性。

答复称,近年来,针对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食品安全标准存在问题,市场监管总局积极配合国家卫生健康委进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等标准制修订,推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依据。同时,积极研究修订《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拟增加“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标识上标注‘避免过量摄入盐、油、糖’”等内容,促进未成年人饮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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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草案征求意见

近日,据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发布的消息,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已完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草案)》的制定,开始公开向行业各单位征求意见。

《通则》明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针对某些疾病或特殊健康状况人群提供营养支持而发展起来的特殊食品类别,在提高疾病的治疗效果和术后康复效果、改善患者的营养状况、增强机体自身抵抗力、提高患者的整体健康水平方面具有良好效果。该类产品必须在医生或者临床营养师指导下单独适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

《通则》要求,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配方应以医学和(或)营养学的研究结果为依据,其安全性及临床应用(效果)均需要经过科学证实。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生产条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所使用的原料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或)相关规定,禁止使用危害食用者健康的物质。明确适用于1—10岁人群的产品不应使用氢化油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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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明确“九不得”规范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

针对部分药品等涉疫物资价格波动和市场竞争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提醒告诫书》,从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等方面,对涉疫物资生产经营者划出“九不得”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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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提醒告诫书中明确要求生产经营者不得违反诚实信用和公平合理原则、不得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不得哄抬价格、不得价格欺诈、不得串通涨价、不得价格歧视、不得虚假宣传、不得仿冒混淆、不得商业诋毁。同时,对广大生产经营者提出自查和整改要求,并鼓励社会各界举报违法违规线索,推动社会共治。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部署各地开展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重点检查,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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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答复《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是否适用于个体工商户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留言咨询版块消息,有网友提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已经颁布,请问是否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企业以外的单位?”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协调司答复表示,《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依法配备与企业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的岗位职责。第二十一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参照本规定制定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等请按照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制定的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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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采取三大举措保供稳价 确保“菜篮子”产品供应

农业农村部12月5日表示,当前,我国“菜篮子”产品生产形势较好,供应总量充足,随着元旦春节两节临近,价格大幅上涨可能性不大。但后期保供稳价存在不利天气、成本增加和调运受阻风险,将采取三大举措保供稳价。

农业农村部表示,据中国气象局预测,今年冬季部分地区出现阶段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能性较大,不利蔬菜生产流通。化肥、农药、汽柴油、饲料等农资价格高位运行,抬高了生产成本。尽管我国“菜篮子”产品已形成大市场、大流通格局,但疫情对局部地区短期市场均衡供应仍可能产生影响。

为此,农业农村部将重点在三方面着力,确保“菜篮子”产品供应。一是着力保障冬春重点农产品生产供应。二是畅通“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三是压紧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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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加快新农科建设 推进高等农林教育创新发展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加快新农科建设推进高等农林教育创新发展的意见》。其中提到,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增设粮食安全、生态文明、智慧农业、营养与健康、乡村发展等重点领域的紧缺专业。服务绿色低碳、多功能农业、生态修复、森林康养、湿地保护、人居环境治理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布局建设一批新兴涉农专业。

《意见》提出,加快构建多类型农林人才培养体系。其中要聚焦动植物生产类、林学类等本科农林优势学科专业,依托高水平农林院校,科教协同探索本硕博一体化培养,培养一批高层次、高水平、国际化的创新型农林人才。主动对接农村、林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行业产业发展新要求,产教融合着力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培养一批适应性强、高素质的复合型农林人才。主动对接乡村人才振兴新要求,校地联动着力提升学生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培养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干得好的应用型农林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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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烹饪协会年内再发三项团体标准

12月8日,中国烹饪协会在京召开团体标准线上发布会,会上发布了三项团体标准,分别为《传统河鲀烹饪技术规范》《食品接触表面清洁效果评价ATP监测及限值要求》《外卖安心餐厅管理规范》。

据悉,这是本年度中国烹饪协会召开的第二次团体标准发布会,标准起草单位代表及多家新闻媒体代表出席了发布会。

此次标准起草单位代表们分别围绕标准内容分别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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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发布关于维生素类食品的消费提示

目前市场上维生素类保健食品和添加维生素的普通食品丰富多彩,消费者在选购时会感到不知所措,无所适从,为帮助消费者科学认知和理性选购维生素,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做如下消费提示。

维生素是保健食品的原料,主要作为营养素补充剂。部分维生素也可用于普通食品,如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时,须符合GB 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对于部分既是食品添加剂又属于营养强化剂的物质,如维生素B2、维生素C、维生素E等,则需根据使用的目的,分别执行相关标准。

如何科学选购维生素类保健食品?首先,要科学认识维生素类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其次,根据自身营养需求,选择适宜的保健食品。第三,消费者要把握好适量、适时和适度食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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