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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过度包装?市场监管总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涉食品、保健品等
2022-05-08 16:39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          发布机构:汕尾市华侨管理区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每到过节,超市里卖的月饼礼盒往往都是多层包装,内包装是纸,外包装是硬纸盒,还有手提袋等等,看起来很浪费,茶叶包装也是这样,酒包装也类似。”北京市民李女士说,日常生活中,发现过度包装问题时有发生。

  为遏制市场上过度包装现象,减少资源浪费和固体废物污染,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强监管,纠正和查处了一批商品过度包装违法行为。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一批商品过度包装执法典型案例。涉及食品、保健品等领域。


一批商品过度包装典型案例公布


  2021年10月,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对山东德兴堂阿胶制品有限公司同年4月26日生产的即食阿胶糕(玫瑰型)(120g/盒)进行抽查,判定为包装空隙率不合格,属于过度包装商品。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且此前就曾因过度包装,先后于2017年被平阴县市场监管局责令改正、于2018年被行政处罚,本次再次违法,情节严重。2022年3月11日,生产企业所在地济南市平阴县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罚款43746元。

  2020年9月,宁波欧尚超市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澄浏店销售“金日”牌冰糖燕窝饮品(70ml×6 瓶)和“康富来”牌冰糖燕窝饮品(70ml×6 瓶),属于过度包装商品。同年9月22 日,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改正。而该超市10月27日、11月13日再次上架销售上述燕窝饮品。经检验这些上架商品包装空隙率项目均不合格,仍属于过度包装商品。2021年4月2日,嘉定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3000元,同时约谈了上述商品生产企业。

  2020年10月9日,经达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验,宣汉当春茶叶有限公司销售的“当春玉叶”(规格200 克/盒)“当春茶·雀舌”(规格200 克/盒),包装空隙率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09)标准规定,属于过度包装商品。2021年3月18日,宣汉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5000元。

  2021年1月18日,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对南京悦家超市有限公司河西中央公园店销售的“金日”牌西洋参含片进行监督抽检,显示该产品包装空隙率不合格,属于过度包装商品。涉案西洋参含片共销售56盒,货值5544元。建邺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商家改正,罚款5000元,并将上述涉案商品违法线索移送至生产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通用磨坊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2021年9月17日销售的卢浮映月系列冰淇淋经检验包装空隙率不合格,属于过度包装商品。在调查过程中,当事人表示接受检验报告结果,不申请复检,同时表示将开展整改,随后于10月29日提交了整改报告。12月1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复核,确认其已完成整改。12月8日,执法人员将本案中涉嫌过度包装商品的线索移送生产者所在地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处理。


148家食品企业承诺抵制食品过度包装


  4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在线组织开展“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抵制食品过度包装”公开承诺活动。

  活动上,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酒业协会、中国茶叶流通协会、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中国饮料工业协会、中国肉类协会、中国蜂产品协会、中国植物油行业协会、中国粮食行业协会等10家食品行业协会联合148家食品生产企业,向食品行业发出倡议并向社会公开承诺抵制食品过度包装。

  上述食品行业协会和食品生产企业向食品行业倡议: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的规定,认真开展自查,率先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做抵制食品过度包装的先行者、实践者和倡导者。

  食品行业要树立“安全实用、节约资源、绿色简约、消费友好”的食品包装理念,加强标准宣贯培训,优化产品包装设计,提升新型包装和简约包装比例,倡导使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包装材料,降低包装体积重量,节约食品包装成本,让利于消费者。

  同时还倡议,食品行业要加强包装材料管理,强化供应商审核,不断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管控水平。持续提升产品创新研发能力和生产工艺技术水平,积极开发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安全健康营养的食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食品标签审核,准确清晰标注食品标识和营养信息,科学合理引导消费。加强行业自律,遵守行业准则,强化产品质量,诚信守法经营,规范市场行为,带头倡导简约包装、绿色消费,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自觉接受监管部门、新闻媒体和消费者的监督。


治理过度包装,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2021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对食品和化妆品的包装层数、包装空隙率等提出明确要求。前不久,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对该标准第1号修改单的编制工作,修改内容更加严格,如将月饼和粽子的包装层数由“不超过4层”调整为“不超过3层”,规定除内包装外所有包装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等。特别明确,该标准将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比原定于2023年9月1日起实施,提前了13个月。

  治理过度包装,推动实现包装绿色化,是一项长期的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完善法规标准和企业积极行动之外,消费者参与也非常重要。

  “绿色是一种理念,节约是一份责任”。食品过度包装不仅浪费资源、污染环境,而且损害消费者利益,助长奢侈浪费之风。消费者要践行绿色消费理念,尽量购买和选用资源节约型产品;消费中遇到过度包装等浪费行为,要主动投诉举报。食品生产企业也应从自身做起,从抵制过度包装做起,推动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为我国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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