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群众春节期间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让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市场监管,全力保障市场安全和维护市场秩序。
针对春节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加强对节日聚集活动场所及年夜饭供餐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加大对大型超市、批发市场等场所的乳制品、肉制品、酒类等重点品种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消费环节猪肉产品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全市共计监督抽检应节食品440批,其中市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抽检180批次,合格率99.4%;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食品违法案件6宗;海丰县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主体1368家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0宗;陆河县检查经营户187户次,发出整改通知书26份。
加强春节前“两品一械”(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着力维护“春节”期间“两品一械”市场安全稳定。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案件6宗,抽检化妆品8批次;海丰县出动239人次,检查企业173家次,立案2宗;陆河县检查药品经营单位36家。
狠抓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加强对商场、超市、医院、酒店、宾馆、游乐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使用频率较高的电梯、人员密集的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城区、海丰县分别排查整改安全隐患22处和14处。
强化市场价格监管,针对春节消费特点,加强生活必需品、节日特色商品价格监管,加大对大型超市、农贸市场、客运车站、旅游景区门票等价格行为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发出《价格提醒告诫书》,督促经营者严格履行价格承诺。
(汕尾市市场监管局唐海川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