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尾市婚姻登记“全城通办”的通告
为大力推进婚姻登记改革创新,进一步创新婚姻服务精神,提升婚姻登记机关的服务水平和质量,推动实行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改革,满足群众就近办理婚姻登记服务的需求。经汕尾市人民政府同意,全市婚姻登记机关2021年6月1日起实行婚姻登记“全城通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受理本市户籍居民跨县(市、区)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即各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办理以下婚姻登记业务:1、男女双方或一方常住户口在本市的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2、常住户口在本市的居民同外国人、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
二、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军人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业务暂不实行跨县(市、区)办理。
三、各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可实行婚姻登记预约制,通过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受理市民的预约申请。各婚姻登记机关应保证本县(市、区)户籍居民婚姻登记需求的基础上,增加市民跨县(市、区)办理婚姻登记预约申请。预约网址:https://www.gdhy.gov.cn,微信预约:关注“广东民政”公众号或“粤省事”的“婚姻登记预约”。
特此通告。
汕尾市民政局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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