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战略性产业集群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现将《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请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链主”企业认定推荐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并认真做好申报组织、遴选推荐工作。各县(市、区)战略性产业集群主管部门(市国资委)要充分调动符合条件的本地区(本部门)企业积极参与“链主”企业申报,对有意申报且符合条件的企业要努力做到“应报尽报”。
二、严格落实申报材料审核。请各县(市、区)战略性产业集群主管部门及市国资委要加强对申报单位填报材料的指导和审核,对申报材料的齐备性、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者出具推荐意见(市属国有企业由市国资委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确保申报材料的质量。
三、按时报送。请各县(市、区)战略性产业集群主管部门及市国资委于2023年1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省所属产业集群牵头负责部门(联系人表详见附件4),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电子版、PDF)报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发展科张真珠,粤政易同名)汇总备案。
请市工信局节能装备科、材料与消费品工业科、电子信息软件科、数字产业互联网科按照文件要求跟进各县(市、区)战略性产业集群主管部门申报情况,并认真对接好省所属产业集群牵头负责部门。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3日
(联系人:黄德鹏,张真珠;联系电话:3361336)
抄送:市工信局节能装备科、材料与消费品工业科、电子信息软件科、数字产业互联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