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价格〔2017〕254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财政局、水务局、农业局、海洋渔业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139号)的部署,现就2017年广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出如下实施计划,请各地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共同推动我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稳步前进。
一、完善供水计量设施
根据全省实际情况,以实施灌区改造和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等为抓手,稳步推进灌区供水计量设施的完善配套。重点抓好,一是推进大、中型灌区用水计量设施建设,力争2020年底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全部实现斗口及以下计量供水。二是推进地下水超采地区灌区供水计量设施在3-5年内配套完善。三是推进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用水计量设施建设配套建设。2017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8.52万亩,项目主要安排在汕尾、中山、湛江、茂名、清远、河源等市,概算总投资约3.5亿元。对于已实施节水改造的灌区,在骨干工程和末级渠系配套安装计量设施,在高效节水灌溉管道进口设置水表,实行计量供水,计量到斗口,有条件的计量到户。
同时,尚未配备计量设施的已建工程要在指定位置补充安装计量设施,新建、改扩建工程计量设施的安装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二、建立农业水权制度
认真贯彻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用水总量和定额管理。以县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基础,综合农业用水定额、灌溉面积、水文数据、渠系水利用系数、种植结构等因素,推进农业取水许可管理,建立农业用水权确权机制。以大中型灌区为重点,按照先大型灌区再中型灌区、先重点中型灌区再一般中型灌区的原则,分批推进农业取水许可管理。2017年基本完成大型和重点中型灌区渠首取水计量监控设施建设,对已发证灌区实施计划用水等取水许可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三、探索创新终端水管理模式
(一)全面提升基层水利组织服务水平。
以“建立健全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科学设置岗位、合理配备设备、健全管理制度和加强培训,全面提高基层水利服务能力”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基层水利服务机构体系建设。2017年起,分期分批开展农村供水工程技术培训和基层水利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
(二)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根据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任务时间节点,持续推进改革。2017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16个市级试点县和珠三角地区各市改革任务,其它各市完成50%的市(县、区)改革任务,并通过绩效评价验收。
(三)明晰农田水利设施产权。
在总结2016年以前安排的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推进改革,因地制宜探索不同类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的有效途径,区分不同的投资主体和规模,明晰管护主体和产权,实行责权利相统一,实现水权与工程产权相匹配,农业水权和工程产权“两权互动”。
四、提高农业供水效率和效益
结合我省实际,探索建立省级以上水利建设资金安排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效相结合的机制,发挥引领和激励作用,加快完善大中小微并举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建设。结合中央财政补助地方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安排,重点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积极性高、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倾斜,有效引导各地做好涉及农业供水的水库、灌区主干渠以及田间毛渠等工程维修养护工作,完善供水管网建设,明确管护责任人,保障工程良性运行。同时,加强农业用水供水计划管理和调度,加强成本控制,提高管理单位运行效率和效益。通过制定完善水费征收使用管理制度,不断规范各地水费征收与使用管理,建立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配水机制、量水机制、监督机制和收费机制。
五、加强农业用水需求管理
(一)调整优化种植结构。
按照“四区两带”的总体布局,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立与当地水资源相匹配的作物种植结构和种植制度。珠三角都市农业区主要发展高效园艺;潮汕平原精细农业区重点发展具有地方特色和市场优势的加工型蔬菜、茶叶、优稀水果、花卉、水稻;粤西热带农业区大力发展节水高效农业,重点建设冬季北运菜重要生产基地,热带水果示范区,国家种业二线南繁基地,剑麻、橡胶、糖蔗等战略资源生产保障基地;北部山地生态农业区依托山地及小气候资源优势,重点发展生态绿色农产品、林下经济、药材种植;南亚热带农业带重点建设全省现代粮食及畜禽产品供给保障基地,发展岭南水果、南药等优势产品。
(二)着力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
完善我省支持农业节水的政策体系,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全面提升农田水分生产效率和化肥利用率。重点在蔬菜、水果、茶叶等农作物的规模化种植区域,根据井灌、渠灌、地形地貌、设施等不同条件,选择代表性强、基础好、集中连片、交通便利的地点,建立滴灌施肥、喷灌施肥、喷水带等水肥一体化示范区,推广水肥一体化、滴灌、喷灌、抗旱品种等节水模式,带动节水技术的大面积推广应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六、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一)在2017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区内建立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按照兼顾节约用水和农民经济可承受能力的原则,结合2017年新增的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在汕尾、中山、湛江、茂名、清远、河源等市项目区内初步建立灵活多样的农业水价调整机制,不断完善终端水价制度。一是建立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完善供水终端计量设施,实行终端计量供水,实现“计量供水、核算到户、收费到户”,切实提高项目区水费收缴率。二是探索实行分类价格政策。区分地表地下水源、种植养殖品种等实行不同的供水价格,高附加值经济作物、林果业用水价格可高于一般经济作物用水价格。三是将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和节水奖励制度相结合,节水产出部分奖励给供水管理单位和用水户协会,提高农民节水意识。
(二)认真测算农业供水成本。
各地要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认真测算农业供水成本,统筹考虑用水量、生产效益、区域农业发展政策等,根据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养殖业等用水类型分别测算。有条件的地区可在加强定价成本监审的基础上合理制定供水工程各环节水价并适时调整,同时,可在终端用水环节探索实行分类水价及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综合运用价格杠杆有效促进农业节水。
七、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一是以完善水价形成机制为基础,在全省建立与节水成效、调价幅度、财力状况相匹配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二是以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为基础,建立易于操作、用户普遍接受的农业用水节水奖励机制。三是多渠道筹集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加大对我省农田水利建设的支持力度,指导各地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鼓励社会资本通过PPP模式等方式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
八、加强农田节水宣传培训
开展农田节水技术培训,通过技术讲座、印发资料、入户指导、现场观摩、田间学校等形式,普及农田节水技术知识,增强农业生产节水意识,提高农民应用节水技术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开展农田节水宣传,扩大影响,营造发展农田节水良好氛围。
各地要高度重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发展改革、水利、财政、农业、海洋与渔业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同时尽快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并狠抓落实。6月15日和11月15日前将上半年和全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