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 >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汕尾市城区进隆建筑材料经销场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拟作出 验收意见项目公告
2020-03-05 18:54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机构:汕尾市华侨管理区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项目名称

汕尾市城区进隆建筑材料经销场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建设单位

汕尾市城区进隆建筑材料经销场

建设地点

汕尾市城区东涌镇新湖油站后边左侧

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汕尾市城区进隆建筑材料经销场项目位于汕尾市城区东涌镇新湖油站后边左侧(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N22º48′53″,E115º23′3″),占地面积4950㎡,总建筑面积50㎡,从事石料的破碎加工,年加工粒径24mm、12-13 mm、5 mm的石料及石粉408800吨。项目员工人数20人,均不在厂区食宿,实行一班制,每班工作12小时,年工作280天,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50万元。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8月3日通过原汕尾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 2018年9月30日自行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评审会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本次验收范围:根据《汕尾市环境保护局转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的通知》(汕环〔2018〕48 号),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改完成前,应依法由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汕尾市城区进隆建筑材料经销场项目涉及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验收,该项目涉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由我局组织验收。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主体工程包括石料堆场、破碎区、成品堆场,主要设备为移动破碎筛分站1台、铲车2部、15吨柴油储罐1个、雨水收集池、生活污水三级华粪池+隔油隔渣处理等。

(三)项目环评执行情况

建设单位于2018年4月委托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汕尾市城区佳隆建筑材料经销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8月3日通过原汕尾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该项目建设地点、性质、规模、原辅材料、采用的生产工艺、处理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均未发生变化。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广东华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19年8月9日、10日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验收监测期间,企业正常生产,各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以及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其中,项目涉固体废物监测调查情况如下:

经汕尾市城区进隆建筑材料经销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调查核实,及我局现场核查,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产生量约4.2吨∕年,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建设单位已制定了环保管理制度,明确了各责任人员的职责。

验收监测单位

广东华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受理时间

2020年1月16日

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验收监测报告

见附件。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验收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 复反馈。

受理单位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516600

邮寄地址

汕尾市城区海滨大道中

传真电话

0660-3320382    0660-3344220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华侨管理区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