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激发企业的活力。坚持“一企一策”,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引进资金实力雄厚投资者,引进资金、技术、管理品牌等,进一步提升国企活力、创造力和竞争力,重点加快推进市港澳船务公司、对虾企业公司、水产进出口公司等企业的改制工作。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构建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企业科学管理,科学决策,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是加强投融资平台建设,提升服务能力。要充分发挥市振兴公司、建城公司的投融资平台作用,扩大融资规模,更好地服务我市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改造汕尾市产业园区投融资平台公司,利用汕尾市红草产业园投资公司,增加财政资本金,进行升级改造,使其成为一个服务全市社会建设的平台公司。寻求银信部门合作,设立新投融资平台或成立汕尾发展基金,投入汕尾基础设施或园区建设。
三是出清重组僵尸企业,促进结构优化。全面摸清僵尸企业的底数,结合我市实际,结合企业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僵尸企业的处置方案,明确目标、方式、措施和时间表。要精准发力,精准处置,资本运营做实一批、兼并重组盘活一批、破产清算退出一批,用2-3年时间完成全市国有“僵尸企业”出清重组,促进结构优化,坚定不移做强做大国有企业。
四是严格控制企业成本,提升企业效益。要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行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业绩考核制度改革,加强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控制企业经营成本,降低企业债务,提高企业效率效益。加强企业财务管理,防范企业风险。
五是强化服务,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国有企业提质增效作为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协调配合。要认真落实暖企行动,不断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解决企业实际困难,支持企业发展。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扎实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提供有力保障。
汕尾市国资委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