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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相对贫困户申报流程
1、由农户对照申报条件向村委会提出申请。
2、由村委会组织对提出申请的农户的家庭居住条件、收入和家庭成员健康状况等进行核实并填报《贫困户信息登记表》。
3、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在村委会和各村民小组公示7天,群众无异议后在农户申请表出具初审意见,造册汇总后报镇政府审核。
4、镇政府按照新时期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工作程序,组织人员对村委上报的贫困识别对象进行认真核实,并把结果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市、区)扶贫办。
5、县(市、区)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核查组对报送的相对贫困户和人口数量真实性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报县(市、区)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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