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标签标识的监督管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优化食品市场发展环境。2020年4月15日,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华侨分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者标签标识专项整治行动,促进企业、食品经营者规范食品标签、诚信经营。
该局组织执法人员检查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标签如实标注”情况。要求生产企业所有标识标签均要按照GB7718-2011中规定的要求标注。要求食品经营者销售的简易包装的食品应当附带标明生产者名称、地址、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的标签。
对超市、早市等销售环节全面倒查,严查无标识标签、无生产日期、虚假标注等违法行为。在流通环节,执法人员检查市场上销售的食品标签,检查内容包括食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配料、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等信息是否符合规定,特别是重点检查散装饼干、糖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是否有散装食品标签。对标签不符合规定和未建立健全采购食品索证索票制度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要求生产企业开展自查,查看是否存在产品的配料表标注规范性问题,是否存在非法添加的问题,是否存在食品标签、说明书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是否有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字样。
截至目前,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台次,普及、宣传45人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将不合格标签标识进行销毁处理4家次。有效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