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保障性住房 > 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
关于认定符合保障房配租规定条件的名单公示
2023-02-09 15:34          来源: 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          发布机构:汕尾市华侨管理区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根据汕尾市华侨管理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华侨管理区保障房2022年配租实施方案》的通知(汕侨综合办〔2022〕6号)文件精神,我局联合侨兴街道办事处、区教育与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华侨分局等部门对申请人认定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现将符合保障房配租规定条件的名单(共计30人)公示如下:

  韩思成、庞玉芬、蔡玉梅、李秀娟、王晓晶、高炳华、傅杜钦、傅深茂、卓惠娟、郑桂梅、郑农荣、李立荣、林妙容、傅秀华、林丁宁、刘焕荣、林爱玉、林雪娟、陈振兴、陈秀圈、邓婵惠、余加福、蔡丽镟、陈松香、李秀兵、高德钦、高宝菊、高惠桃、高锦珠、高良成。

  以上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时间从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2月12日止,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直接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660-8251589。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特此公示。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

2023年2月8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华侨管理区门户”网站,是否继续?